问题 | 合同履行金的特点是什么 |
释义 | 一、合同履行金的特点是什么 合同履行金的特点是: 1.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单位提交合同履约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书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 2.合同履约金不同于定金,合同履约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合同履约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商违约,将丧失收回合同履约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 3.合同履约金强调的是保证招标方的利益或投资者的利益,这种保证既可由中标的承建商承担,也可由第三方承担,但段招标方认可方为有效,由此产生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具有替代性。当中标人违约时,中标人的赔偿责任由第三方承担。 4.合同履约金的比例是有规定的,其比例为工程造价的5%~10%,具体执行比例由招标方根据工程造价情况确定,一般情况是工程造价越高比例应该越低,因此具有相对的固定性,招标人不能漫天要价,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合同履约金合法吗 合同履约金合法,履约金一般指履约保证金,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可用履约担保、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 三、违约金与履行合同可以同时主张吗 法律网提醒您,违约金与履行合同可以同时主张。 《民法典》(自2021年月1日起实施)第585条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对于迟延履行违约金,包括没开始履行和中断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从当事人的意思看,是预定迟延履行造成的损失补偿,没有免除实际履行的意思;从法律看,第585条也明确了没有免除的含义,所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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