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全生产事故的含义怎样 |
释义 | 一、安全生产事故的含义怎样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二、如何认定为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进行等级认定。如: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是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为一般事故。 三、安全生产事故认定多长时间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法律网提醒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规定,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事故伤亡一经上报,都占指标。 引用法条: [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一十二条 [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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