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国如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一、在我国如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出现错误的,可以这样撤销: 1.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2.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网提醒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二、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 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的程序是: 1.申请人申请对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3.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做出相应的撤销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的撤销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撤销条件,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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