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赔偿什么费用,判决不服上诉期限 |
释义 |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赔偿什么费用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赔偿的费用主要是指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赔偿费用,主要包括人身损害赔偿以及财产损害赔偿: 1.人身损害赔偿包括的费用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费用。 2.财产损害赔偿包括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以及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不服上诉期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如下: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服一审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判决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以内提出上诉。 2.如果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不服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法律网提醒您,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谁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 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3.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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