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股东向公司借款已跨年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股东向公司借款已跨年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股东向公司借款需要什么手续 股东向公司借款需要的手续为: 1.公司可以借款给个人。但是需要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 2.如果借款建议开支票转账,如果金额较少可以写借条,金额较多建议写借款协议。 三、股东向公司借款的注意事项 1、公司向股东提供借款是否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或者是法人之间互相借贷的行为,并非由专门的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借款行为。而公司向股东提供借款是否合法关键要看是否是民间借贷行为。从定义上来看,股东借公司的钱是属于民间借贷行为。 2、公司向股东提供借款是否合法有效股东借公司钱是否合法有效关键在于是否属于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借款利率是否超过了所规定最高利息,超出所规定的民间借贷最高利率,那么则是属于不合法的行为。其次则是否有违法法律或者是行政法规的行为,若出现这些行为则属于不合法的借款行为。 法律网提醒,对于股东向公司大笔借款的情形,首先要判断其借款形式的合法性,其次要判断其借款用途的合法性。 引用法条: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