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流程 |
释义 |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 (一)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二)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三)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四)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五)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六)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七)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 二、农村土地新规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可以把土地经营权出租、入股或者用其他方式流转给他人,收取租金、股权分红等收益。第三百四十条又明确了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了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的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 在土地经营权流转中,不能改变土地的农业用地性质;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必须签订流转合同;流转最好到登记机构进行登记;遇到纠纷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百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第三百四十一条 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四十二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百四十三条 国家所有的农用地实行承包经营的,参照适用本编的有关规定。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关于农村的土地发生一些纠纷的话,那么双方当事人是可以自行的关于土地的纠纷问题进行协商,然后达成和解协议的,如果实在解决不了的话,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还可以进行仲裁或者是诉讼。 三、农村土地女儿有继承权吗 很遗憾的是,农村土地女儿不能继承,也就是农村土地女儿没有继承权,但没有继承权的原因不是因为性别问题,换做是男性,也不能继承农村土地,因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不是个人财产无法继承,因为土地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归村集体所有,但是如果在土地上建有房屋,那么女儿就有可能获得土地上的房屋继承权,地随房走,即使农村女儿没有对土地的继承权,但可以对土地有居住权,女儿可取得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对于承包人取得的因为承包产生的收益,继承人是可以依照继承法来继承的。 综上所述可知,申请土地使用权证的话,首先要准备好需要的材料,然后去国土资源局提出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则会予以批准。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流程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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