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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限制是什么
释义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限制是什么
    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后,发行公司锁定了一段特定的期限,在该期限内公司不受理转股事宜,它这样做的目的是不希望过早地将负债变为资本金而稀释原有的股东权益。如果发行公司在可转股之前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没有锁定一段期限,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转换期的起始日和截至日是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速度的重要方面。
    
    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可转债是本来发行的是债券,但是如果债券到期,可以不用偿还,直接给公司股票。一种变相增发而已。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被赋予了股票转换权的公司债券,也称可转换债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只是被赋予了股票转换为A股的公司债券。发行公司事先规定债权人可以选择有利时机,按发行时规定的条件把其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的等值股票(普通股票)。可转换公司债是一种混合型的债券形式。当投资者不太清楚发行公司的发展潜力及前景时,可先投资于这种债券。待发行公司经营业绩显著,经营前景乐观,其股票行市看涨时,则可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以受益于公司的发展。可转换债券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多了一种投资选择机会。因此,即使可转换债券的收益比一般债券收益低些,但在投资机会选择的权衡中,这种债券仍然受到投资者的欢迎。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国外债券市场上颇为盛行。这种公司债券最早出现在英国,目前美国公司也多发行这种公司债。日本于1938年“商法”改正后-些公司开始发行这种债券。由于可转换债券具有可转换成股票这一优越条件,因而其发行利率较之普通债券为低。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市公告书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全国报刊上,并将上市公告书置备于发行人所在地,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经经营机构的营业场所,供公众查阅,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查。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时预先规定有三个基本转换条件
    (一)转换价格或转换比率;
    (二)转换时发行的股票内容;
    (三)请求转换期间。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时,须按这三个基本转换条件进行。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限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后,发行公司锁定了一段特定的期限,在该期限内公司不受理转股事宜,它这样做的目的是不希望过早地将负债变为资本金而稀释原有的股东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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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