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物权单方申请的情形 |
释义 | 一、不动产物权单方申请的情形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申请首次登记的; (二)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下列不涉及不动产权利归属的变更登记: 1、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2、不动产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3、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4、土地、海域使用权期限变更的。 (五)不动产灭失、不动产权利消灭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权利人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异议登记; (七)更正登记; (八)预售人未按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二、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能单方申请吗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三、哪些不动产登记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因买卖、设定抵押等申请不动产登记须由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动产物权单方申请的情形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不动产物权单方申请的情形主要有首次取得登记、继承或者遗赠取得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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