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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处罚告知书发后多久发决定书
释义
    一、行政处罚告知书发后多久发决定书
    “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的送达时间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对行政处罚建议批准后”,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时间是“宣告后当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内容规定,财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应当送达《财政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财政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应当载明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当事人的权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内容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如果我们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还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部门可意依法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二、行政处罚适用条件限制
    行政处罚适用是指行政主体在认定相对方行为违法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相对方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和如何科以处罚的活动。
    行政处罚的适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
    (二)行政处罚适用的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三)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四)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是指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
    三、法定的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内容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分别有以下几种:
    (一)警告。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的个人进行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二)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四)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六)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行政处罚告知书发后多久发决定书的相关法律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处罚书载明的内容主要有执法部门、处罚对象、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任何处罚内容等。如果有其它法律问题有疑惑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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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