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出生证明公证? |
释义 | 一、什么是出生证明公证 出生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权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出生的法律事实给予证明的活动。出生公证主要用于当事人办理移民、出国求学、谋职、继承财产、办理入籍手续等,是出国人员必备的公证书。 当事人办理出生公证,应向其住所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请。已在国外的当事人,应向其在华最后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二、出生证明有什么用 (一)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二)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三)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四)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五)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六)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三、出生证明怎么开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什么是出生证明公证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法律网小编提醒大家,需要办理的,带上资料去有关部门办理即可。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