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效力待定的法律后果 |
释义 | 一、合同效力待定的法律后果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二、效力待定的合同分类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二)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缺乏定立合同的资格或缺乏处分能力造成的,如果给有关权利人赋予承认权,使之能够以其利益判断做出承认而使合同有效或者拒绝而使合同无效,往往是有利于权利人的利益,有利于促进交易的。因此,将这类合同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是符合权利人的意志和利益的。 三、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包括: (一)该合同已经成立; (二)由于合同双方存在一定的缺陷导致该合同效力未定。比如无权处分、越权代理等; (三)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之前。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合同效力待定的法律后果的相关内容。待定效力合同必须要经过权利人的追认,如果愿意追认的话,这个合同也可视为有效,不追认或未表示,合同无效。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法律网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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