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了结婚证彩礼钱归谁 |
释义 | 一、领了结婚证彩礼钱归谁 领了结婚证彩礼钱一般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女方父母在登记结婚时赠送给女方的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 离婚返还彩礼的规定如下: 1.当事人双方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的; 2.当事人双方虽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过的; 3.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生活困难的情况需要给付人自己举证,主要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法律网提醒您,确定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怀孕显然不属于以上条件,且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 三、返还彩礼标准是多少 1.自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活在一起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当一方悔婚时,应返还彩礼,应返还全部的百分之三十。 2.如果双方生活在一年之中三个月以内的,应返还全部的百分之五十。 3.如果生活在三个月以内的,应返还彩礼全部的百分之七十。 4.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男方导致女方怀孕或流产的,在上文的基础上减少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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