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登记在哪儿办理 |
释义 | 一、担保登记在哪儿办理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六)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办理质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记名股票出质的,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 二、银行贷款担保人如何降低担保风险 (一)要注意了解自己所提供担保的形式,明确自己提供担保后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必要时可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二)银行贷款,最需要的是信誉,同样,做银行贷款担保人,也要为有信誉的人做担保。担保银行贷款,切忌碍于同学、朋友的情面,不假思索,盲目相信。要知道,不是您们的关系越好,风险就越小,而是贷款人信誉越高,担保风险越小。想方设法收集到此人的信誉资料,对他的信誉情况进行了解,如果信誉不佳,关系再好也不能为其担保。 (三)合理评估贷款人的偿还能力和自己的担保承受能力。在评估担保人的偿还能力时需要对贷款的数额、贷款人的财产状况做详细的了解,因为贷款人的偿还能力决定了担保人所承担风险的大小。 (四)注意了解自己的法定权利,特别是要掌握担保责任免除的合同条款,注意掌握被担保人的贷款使用情况,出现违规操作可以申请不再为担保人担保。 三、担保合同登记的情形 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应当办理登记,担保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以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财产抵押的。 (二)以记名股票和知识产权质押的。前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登记。但建议您最好办理登记,因为这些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例如债务人将已经抵押给债权人的电脑,在抵押后转让给其他人的,如果办理过抵押登记,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转让行为无效。但是如果没有办理过登记的,也没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则债权人的权利难以实现。 按照担保物的不同,办理登记的部门不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6、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办理质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记名股票出质的,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2、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法律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担保登记在哪儿办理”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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