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后多少天可以扣车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后多少天可以扣车 (一)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即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并放行车辆。 (二)需要收集证据的情况,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经批准可延长30日。 (三)如果车辆需要鉴定,最长68日内发还肇事车辆。 (四)如果交通事故车辆具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内容规定所列情形,交警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而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五)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由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二、扣车的几种违法行为 需要扣车的违法行为有: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三)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的。 (四)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等。 三、交警队最长扣车多长时间可以放车 扣车的时限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内容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按照该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依照本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 可以看出,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具体个案可能更短),检验鉴定完毕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对此拖延办案行为,可向其主管部门如实反映情况,要求及时解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内容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因此,事故车辆是可以扣留的,但是扣留的原因只能是收集证据的需要。不能以扣车逼迫机动车方交纳事故处理押金。 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内容规定:“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根据上述规定,在事故车辆经过鉴定,相关部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的5日内,交警应当通知机动车方取回车辆。一般情况下,鉴定不应该超过30日。 所以,交警不能无限期扣押事故车辆。一般来说,最长35天,机动车方可以要求交警发还事故车辆;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负责人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65天发还事故车辆。当然,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在交警部门作出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以上是法律网编辑对交通事故后多少天可以扣车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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