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
释义 | 一、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须以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为前提和基础。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有: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 会公德; (四)形式合乎法律要求。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需要注意法律规定的几种特殊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报酬、赠与、奖励的行为有效;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细小民事行为有效;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其他民事行为无效;(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报酬、赠与、奖励的行为有效; (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有效; (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与其能力不相适应的合同行为效力待定; (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与其能力不相适应的单方行为、身份行为无效。 此外,还有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定登记才能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包括婚姻行为、收养行为、公司设立行为等。 二、当事人可以约定民事法律行为采用特定形式吗 当事人可以约定民事法律行为采用特定的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一)一般成立要件 1、当事人。即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主体。在单方民事行为中,存在一方当事人即可;在双方民事行为中,需要有双方当事人;在共同行为中,需要有两方以上当事人;在决议行为中,需要有某一组织的成员或内部机构参与表决。 2、有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完成,法律行为既告成立;双方法律行为,互相意思表示一致时法律行为方告成立。 3、标的须确定并且可能。标的的确定,指关于标的表示须达到能被具体认定的程度。认定标的确定与否的时点,通常为行为成立时。标的可能,指标的在客观上须具有实现的现实性。 (二)特殊成立要件特殊成立要件是成立某一具体民事行为除一般条件外的其他特殊事实要素。 1、在有因行为,原因欠缺法律行为不成立,原因就成了特别要件。 2、在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物之交付就是特殊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在交付完成前不成立。 总的来说,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之一必须需要达到一定的年龄。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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