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原则是怎样的 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原则: 1、普遍与特殊关系原则。 2、坚持社会信任原则。 3、精神损害赔偿的社会认同性。 4、适当补偿、限制原则。 5、公平合理原则。 6、确定法官有限度的行使自由裁量权原则。 ![]() 二、哪些交通事故有精神损害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身体侵害 对于身体权的侵害究竟以何种方法救济,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做了规定,这就是赔偿精神抚慰金。侵害身体权,往往不会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后果,因而不会有或很少有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对此,以赔偿抚慰金作为救济的主要方法,辅之以财产损失应予赔偿的方法,是最好的选择。 2、健康侵害 凡是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无论是否造成残疾,都应当予以抚慰金赔偿。 3、生命侵害 侵害生命权的后果,在于直接受害人死亡和其近亲属的丧失。因此,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受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等近亲属所受精神上之痛苦和精神创伤,自不可不给与相当金额,以资慰抚。请求权人的范围,以死者死亡时为限,包括胎儿在内。即或请求权人为年幼或精神病人,一般也包括在内。 三、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程序 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讼诉。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提起讼诉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确的被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以销售者或服务者作为被告。如果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将销售者或生产者任何一方作为被告,法律将对生产者、销售者起诉的选择权赋予了消费者,由他们选择最方便自己进行诉讼、最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对象作为被告。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即具体地提出经营者违约、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 通过阅读上文,相信您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原则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已经很了解了,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原则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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