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类司法鉴定程序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类司法鉴定程序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程序: (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司法鉴定机构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三)审核通过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四)通知时间做鉴定; (五)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 二、处理交通事故驾驶证扣分吗 不一定扣分。如果在事故中没有任何过错,不扣分。具体扣分细则如下:一次记分的分值,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说明一定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事故时,交通违法行为一定要处理。 三、发生交通事故后哪些情况不算逃逸 以下情况不算逃逸,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类司法鉴定程序的内容,交通事故案件中,在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是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的,鉴定的结果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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