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从轻从重标准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从轻从重标准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消防法共设定了几类行政处罚 《消防法》所设定的行政处罚有七种,具体如下: (一)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二)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从轻处罚,指的是在量刑标准范围内适用较低的刑罚,不能低于量刑标准的最低限度。减轻处罚,指的是以低于量刑标准的最低限处罚。 两者的区别本质上是: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从轻处罚是没有突破刑法分则中对罪名约定的量刑幅度,不得低于法定的最轻的量刑标准。比如一个罪名的量刑幅度是三到十年,最低不得低于三年。而减轻处罚情节则可以突破规定,低于法定的量刑最轻标准。比如一个罪名的量刑幅度是三到十年,可以低于三年。 根据我国《刑法》第61-63条的相关规定:具有规定的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政处罚从轻从重标准的相关知识,行政主体具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法律网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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