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办理抵押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一、不动产办理抵押需要什么资料? (一)首先房产证是必不可少的 (二)然后还需要产权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三)产权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四)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五)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六)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及银行流水 ![]() 二、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有抵押期限吗 所谓抵押期限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抵押权人能够行使抵押权的有效期间,即抵押权有效存续期间。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该时效只适用于权利受到侵害时的请求权,因而抵押权不因诉讼时效届满而消灭。但是,对于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时,从法理上讲我们的法律应当借鉴上述国家的立法对抵押权的效力期限作一定的限制。 三、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流程 (一)评估: 1、与分行入围评估公司联系,对所抵押不动产进行评估: 2、客户经理需亲自去所抵押不动产处实地查看。 3、评估公司出预评报告之后上审贷会。 (二)抵押登记前期准备: 1、上会通过,通知评估公司出正式评估报告,(出正式报告时间原则上为2-3个工作日)并通知客户来签借款合同(一式三份)、最高额借款合同(一式两份)、最高额抵押合同(一式四份)。 2、评估公司出正式评估报告后,通知客户领取正式评估报告(涉及客户要交评估费),然后再交给我们。 3、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和最高额抵押合同内的抵押物清单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需签字盖章、抵押人签字盖章处可在客户来签合同时一并签)。 4、开具办理抵押登记介绍信。(抵押权人处开,若在市区房管局办理则开两份,办理抵押登记时用一份,拿取他项权证时用一份;若在双流县办理则只需开一份,抵押登记时用。) 5、准备抵押权人相关资料(若在未备案的办证中心办理则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金融机构许可证;若在有备案的办证中心办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或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加盖公章)。 (三)客户经理陪同客户办理抵押登记 1、选择对应办证中心(抵押人不动产产权证上所显示区域的办证中心)办理抵押登记 2、客户经理陪同客户到相应办证中心办理抵押登记,需带上客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客户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客户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式评估报告、填写完成的抵押登记申请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3、客户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在办证中心查证并打印查证凭证。 4、办理抵押登记,领取抵押登记办理回执单,一式二份(二份回执单均由客户经理妥善保管)。 (四)客户经理陪同客户领取他项权证 1、客户经理陪同客户按照回执单上时间(原则上为办理抵押登记时起,五个工作日后)去办证中心领取他项权证,需带上各自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和土地证原件,介绍信,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公章,抵押权人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并加盖公章。 2、交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费。 3、领取他项权证。 (五)入库 1、收客户房产证原件、土地证原件并开抵押物保管凭证(大联)或收条(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客户和银行各执一份)。 2、做放款准备。 3、填写抵押物保管凭证(小联)并盖章。 4、放款同时入库抵押物。 5、保管凭证(大联及小联)回执联、收条交后台归档。 6、后台填写抵质押物清单。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动产办理抵押需要什么资料?的相关知识,综上,不动产抵押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抵押合同、房产证明文件以及相关的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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