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公告期会给异议吗 |
释义 |
一、商标公告期会给异议吗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新授予商标权的商标在公告期内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商标权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宣告商标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六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二、商标注册公告后多久可以拿证书 商标注册公告后可以领取纸件的注册证书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可以咨询商标局。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记。 三、商标公告期是多久 商标公告期是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来说,新授予商标权的商标在公告期内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商标权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宣告商标无效。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商标公告期会给异议吗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六条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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