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代表人的连带责任要配偶承担吗 |
释义 |
一、法定代表人的连带责任要配偶承担吗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连带责任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不会影响法人代表的配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2)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二、法人代表职责权限有哪些 1、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2、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3、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三、公司欠款法人代表有连带责任吗 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以其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企业的法人代表是股东,在完成出资责任后,对企业的欠债不承担连带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连带责任要配偶承担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向法人代表追偿的,法人承担连带责任时,如果连带责任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不会影响法人代表的配偶。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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