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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是不是职工破产债权
释义
    一、公积金是不是职工破产债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因此,住房公积金属于私有财产,与工资一样,属于职工个人财产。企业应当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本质上是企业欠付职工的债权。
    第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形式类似,均是由个人与单位共同缴纳,且职工个人账户中的养老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均为保障职工生存和发展。二者的区别在于用途不同,本质上并无不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金属于职工债权,同理,企业应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也应当属于职工债权。
    但是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对职工债权的范围进行了规定,职工债权包括欠付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职工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法律规定的应当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由此可以看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并未明确列入职工债权的范围中。
    
       二、什么是职工债权
    职工债权,是指在企业宣告破产前存在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债权。具体来讲,职工债权就是企业欠付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因企业破产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应当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等所发生的职工请求企业支付一定金钱的权利。
       三、破产债权的范围
    依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宣告以前成立的以下请求权,为破产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有担保物权;有担保债权经由担保物清偿后未足清偿的部分;破产人的连带债务人因代替破产人清偿债务而取得的求偿权;应计算的债权至破产宣告之日止的利息;票据追索权: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公积金是不是职工破产债权的相关知识,住房公积金应当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所以不是职工破产债权,法律也未明确列入职工债权的范围,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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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12: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