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不合理应该在什么时候提起诉讼 |
释义 |
一、拆迁补偿不合理应该在什么时候提起诉讼 拆迁补偿不合理,提起诉讼的时间的相关规定如下: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自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五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若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应该是多少 征地补偿费包括3项: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按照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若干倍计算,土地管理法规定最高30倍。 但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已经突破了30倍。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 三、遇到房屋拆迁维权的方法有哪些 遇到房屋拆迁,如果补偿不合理,我们通常可以用到这样一些维权方式。 (一)是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我们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 (二)是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在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三)是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四)是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五)是信访,如果通过行政救济途径和法律救济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的,那么还可以通过信访来维权。建议大家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般来说,遇到拆迁纠纷首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效果,可通过行政或司法两种途径解决,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应该及时维权。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拆迁补偿不合理应该在什么时候提起诉讼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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