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在国外如何向国内报警吗? |
释义 | 一、关于在国外如何向国内报警吗? 国外拨打中国报警电话是:+86110。一般国外拨打国内电话的格式是: 0086+国内区号如北京(10)+电话号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第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外国人报警是不是必须立案吗? 不是的,我国法律并不会给予外国人超国民待遇,一切受案处理都必须达到法定立案标准才可以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1、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应当立即调查处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 2、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3、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对口头告知内容有异议或者不能当场判断的,应当书面告知,但因没有联系方式、身份不明等客观原因无法书面告知的除外。 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适用前款规定。 三、异地报警必须本人到场吗? 可以委托他人,但是需要提供身份证、报警提供的证据。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在国外如何向国内报警吗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外国人报警不是必须立案的,我国法律并不会给予外国人超国民待遇,一切受案处理都必须达到法定立案标准才可以立案。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条 [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