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后办理房产证时可以改名吗 |
释义 |
一、拆迁安置后办理房产证时可以改名吗 不能,因为拆迁协议属于合同性质,双方签定协议后,就能按协议内容覆行合同。取得拆迁后的房产证后,当事人可以按实际情况进行变更。 拆迁协议主体名称不能更名,否则就变成另一个协议了。协议书两人或几人之间、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为了拆迁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各自遵守的条文。如果变更当事人原来的协议就无效了,只能重新签订协议。 二、房产证是什么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三、安置房买卖协议书可以转让吗 还需要用到其他材料。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一)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二)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三)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一般来说,我们国家有很多的农村都在进行建设,这个时候大多是会征地之后建设新的城市,这个时候就会修建安置房。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拆迁安置后办理房产证时可以改名吗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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