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如何公示 |
释义 | 一、企业破产如何公示 法院公告栏、债务人住所地、各大网站(包括法院的官网)及报纸等都是刊登公告的常规渠道,但全部渠道都用上还是择其一刊登?在实践中,不同法院有不同的做法。有些法院为了图省事,就只是在法院公告栏上张贴公告;而有些法院为了避免程序上有瑕疵,还是会把所有能够登公告的地方都进行了刊登(张贴)。 二、企业破产公告怎样 在破产案件中,法院通过公告形式,将重大的程序性事件公之于众。按照现行规定,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中需要公告的事项有:受理破产案件;开始重整程序;终止重整程序;开始和解程序;终止和解程序;破产宣告;终结破产程序。 公告方式有两种: (一)在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公告栏内张贴。 (二)根据具体案情(如债权人所分布的区域、破产财产所在的区域等),在地方或全国性报刊上登载。 这两种方式应当同时采用。张贴的公告,应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公告不同于通知。通知的对象是特定的。故其效力的发生以送达为条件。公告的对象是不特定的,故其效力的发生仅以发布为条件。因此,对于已经发布的公告,所有当事人均视为已得知,并自动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例如,债务人的财产持有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并公告后向债务人交付财产的,不免除其向管理人交付财产的义务。 三、跨境破产怎样的 关于破产程序的域外效力,存在着两种主张。属地主义主张,域内的破产程序不对债务人位于域外的财产直接发生效力;同样,域外的破产程序也不对债务人位于域内的财产直接发生效力。普及主义则主张承认域内破产程序的域外效力和域外破产程序的域内效力,以便使债权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企业破产如何公示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企业破产的公示一般是选择在法院公告栏、债务人住所地或者是很多网站上进行公布。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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