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交的保险能被执行吗 |
释义 | 一、当事人交的保险能被执行吗 保险不可以,因为,我国保险法所规范的人身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即由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保险合同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 ![]() 二、哪些财产可以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 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 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报告程序。 三、怎么申请执行 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叫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申请强制性执行需要提供生效法律文书。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当事人交的保险能被执行吗的相关知识,当事人交的保险不能被执行,其中人身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不属于能够执行的财产范围,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一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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