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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委托人民法院做残疾鉴定要多久
释义
    一、委托人民法院做残疾鉴定要多久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的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申请残疾鉴定程序
    (一)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二)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三)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四)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五)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三、伤残鉴定能做几次
    (一)两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
    (二)对劳动能力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
    (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四)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委托人民法院做残疾鉴定要多久的内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在进行残疾鉴定的时候一般是需要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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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4:5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