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旅行社向哪里不足质量保证金 |
释义 | 一、旅行社向哪里不足质量保证金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质量保证金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统一制定保证金的制度、标准和具体办法,各级旅游行政管理机关在规定的权限内,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和程序,作出支付保证金金额的决定。 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地方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机构,对质量保证金进行管理。依照分级设立的原则,全国设置国家和省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地市级以下质监所的设置,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旅游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 报当地人民政府决定。各级质监所在其委托或授权的职责范围内,行使对质量保证金的管理权,质监所应当接受同级旅游局的领导和监督,旅游局对其质监所在委托范围内的工作承担法律责任,此外,各级质监所同时接受上级质监所的业务指导。 二、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证满几年 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已经审批同意设立旅行社的,审批部门应当向其颁发许可证。 许可证是经营旅游业务的资格证明,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由具有审批权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 许可证分为《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两种。许可证上应当注明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旅行社应当将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一起悬挂在营业场所的显要位置。 具有审批权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旅行社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许可证副本。 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旅行社应当在许可证到期前的三个月内,持许可证到原颁证机关换发。许可证损坏或遗失,旅行社应当到原颁证机关申请换发或补发。 三、旅行社责任保险期限是多久 在《旅行社旅行社责任保险条款》第九条中,明确了旅行社责任保险期间为1年,在保险期间,旅行社在旅行活动过程中因过错或疏忽造成的事故而造成的游客的损失的话,因为事故保险公司会在赔偿责任范围内。 旅游责任险一般承保因人身伤害或死亡引起的经济损失/费用、医疗费用、财物丢失/损坏/被盗、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法律费用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旅行社向哪里补足质量保证金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旅行社一般是需要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缴纳,不缴纳是不符合规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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