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科要病历吗 |
释义 | 一、事故科要病历吗 是的,必须是原件,但你也可以到住院部提取病历原件,可以复印多份,医院盖章认可也可以当原件使用。 二、什么是病历 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也是对采集到的资料加以归纳、整理、综合分析,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书写的患者医疗健康档案。病历既是临床实践工作的总结,又是探索疾病规律及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是国家的宝贵财富。病历对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医院管理等都有重要的作用。 三、门(急)诊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第十二条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主旨,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第十三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第十四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有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第十五条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对收入急诊观察室的患者,应当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 以上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事故科要病历吗”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事故科是否要病历,除此以外,还有病历的概念以及门(急)诊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对于病历,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敬请咨询我们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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