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冒专利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
释义 | 一、假冒专利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假冒专利,包括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和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下列行为属于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1)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2)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3)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将非专利技术或者非专利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4)在合同中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将非专利技术或者非专利设计称为专利技术 或者专利设计; (5)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二)假冒专利应当承担如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如果假冒他人专利,同时又构成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应承担侵权损害的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1)责令改正并公告;(2)没收违法所得;(3)可以罚款,为违法所得的4倍以下,无违法所得的,处20万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申请专利去哪个部吗? 需要去国家知识产权局去申请。具体到如何申报专利,可以聘请专利代理机构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并向国家知识产权递交申请文件,经国家知识产权审核符合专利权授予的条件,则可以获得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三、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 1、申请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是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申请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是要具有新颖性、不属于现有设计; 3、不能与他人在先的专利权相冲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假冒专利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