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征地补偿款是不是农村资产收入 |
释义 | 一、农村征地补偿款是不是农村资产收入 农村土地补偿费不是集体资产收入。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及个人的补偿各项费用。所以,该费用不是集体收入。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二、村委会如何分配土地补偿款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该笔补偿款需分配给村民,不同地方对于村集体可以保留的款项比例不同,有的地方规定不得高于20%, 三、村委会对征地补偿款分配程序 第一,分配决议会议的筹备。会议由村民小组负责筹备,主要内容是统计征地数目、位置、征地款项、本组成员的数量、姓名、联系方式等。 第二,村民小组通知本组村民讨论分配方案并提交。村民小组将相关内容整理好后,通知村民,讨论分配方案草案,讨论自通知发出之日起不少于15天。 第三,村民小组起草分配方案。将村民的意见汇总整理后,村民小组起草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方案草案。 第四,通知小组村民。会议召开前10天,村民小组通知本组村民开会,全体村民都应当参加。 第五,开会讨论通过分配方案,形成分配决议。决议应当由全体小组村民人数的三分之二多数票数通过。在此小编提醒大家:不能参加分配会议的,可以在开会前通知村民小组,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村民代为投票通过,一人接受委托人数不超过二人。如果分配方案没有通过,村民小组会议可以召开三次。第三次仍达不到本组村民人数三分之二多数票数的,可以以二分之一票数通过。 第六,保留争议人员的份额。不同意分配方案的村民,村委会可以将相应的份额先保留在村民小组确定的账户中。 第七,将补偿款分配给同意分配方案的农民。通过分配方案后10天内,村民小组发放征地补偿款。发放补偿款时可以以个人为对象,也可以以家庭为对象。 第八,人民法院处理有关土地补偿款分配的争议。没有分得补偿款的村民,认为应当分得补偿款,可以以村民小组为被告,自通过分配方案的村民小组会议闭会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确认该村民(人员)应否分得征地补偿款。 第九,再次分配征地补偿款。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根据生效判决去分配土地补偿款。确定村民分配资格的,由村民小组在提存的金额中依法发放;否定村民分配资格的,由村民小组对应当发放的对象,在法律文书生效后30天内,再次平均分配补充发放。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款是不是农村资产收入的相关知识,农村征地补偿款是给被征地单位及个人的补偿的费用,所以不应该算入农村资产收入,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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