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告登记办完后还要办什么 |
释义 |
一、预告登记办完后还要办什么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如何?预告登记的首要效力在于担保功能,即防止不动产权利人违反义务对不动产进行处分。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办理产权登记,逾期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知,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是指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约定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房地局)申请预告登记,并由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审查后并予以登记而颁发的证明。 二、预告登记所需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本人身份的证明; (三)已经登记备案商品房的买卖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有以下手续:1、确定开发商拥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与开发商约定房屋预告登记。3、申请预告登记。4、申请成功后,去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取得房地产商品预售许可证明。 三、扩展资料 下列房地产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一)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耕地、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但法律规定或已抵押的除外。 (七)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法律有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出来的关于预告登记办完后还要办什么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要是还有什么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答疑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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