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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在申请的过程中能使用吗
释义   一、商标在申请的过程中能使用吗
    商标在申请的过程中能使用。
    可以使用,没注册都可以使用的,只是不受法律保护。但药品商标是个例外,根据法律规定,药品上必须使用已经注册的商标。
    《商标法》第四十八条 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二、商标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吗
    单纯的自然人是可以注册商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个人注册商标权归个人所有,公司注册商标权归公司所有。
    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商标仍然可以归为个人所有:
    1、有一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农村承包经营户执照。
    2、执照上的负责人和申请人为同一人。
    3、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否则就有不予受理的可能。
    在代理实务中,较常见的是申请人+个体工商户执照的形式来申请注册。
       三、商标被驳回可以销售吗
    不可以,商标申请被驳回即是商标注册未成功,如果没有被他人注册过就可以自由交易销售,但是被他人注册了就存在侵权问题不得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六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或者复审决定生效。
    经审查异议不成立而准予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自该商标公告期满之日起至准予注册决定做出前,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的行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该使用人的恶意给商标注册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一般来说,照规定商标在申请的过程中是可以使用的,如果商标在没有注册的情况下一样是可以使用,但是这样的情况不受法律所保护的,如果是药品的话是必须要有商标的。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商标在申请的过程中能使用吗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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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3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