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有技术转让是否属于知识产权? |
释义 | 一、专有技术转让是否属于知识产权? 技术转让交易的内容就是知识产权,技术转让中交易的是“技术”,它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不是物质形态,而是一种知识形态。技术转让的标的实质是某种权利——即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它是指对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从事智力活动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在一定地域、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独占权利。 这种权利是通过某些法律程序(如申请、注册、登记、审查、公告、授权等)取得的,因此,受法律的保护。以专利权为例,我们通常说的“买专利”,买的是专利(申请)权人对其专利的专有权,而不是该项发明创造本身。一项发明创造一旦被授予专利权,其发明内容和权利要求等相关资料都由中国专利局公开,作为文献资料,任何人可以自由查阅,本行业一般技术人员根据公开的资料就能掌握技术发明。但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或采用。 因此,对于拥有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而言,任何人均可以通过公开途径得到,专利交易受方所获得的只能是该项发明创造的某种使用权或占用权。 技术贸易中的知识产权转让,主要包括: 1、有关专利技术的转让或许可。主要有: (1)专利申请权转让; (2)专利权转让; (3)专利实施许可。 在实际中,所有权的转让较为少见,绝大多数是转让使用权,即专利实施许可,专利权人许可受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 2、商标权的许可。单纯的商标转让或许可,不能视为技术转让活动。实际上,技术转让往往是各种知识产权在贸易中得到利用的一种综合行为,包含了商标的转让或使用许可。 在一般情况下,只要技术供方愿意把技术秘密提供给受方,也就会同意把商标的使用权提供给对方。 3、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技术秘密、技术诀窍等)的许可。技术秘密是否属于知识产权范畴,目前在知识产权界看法不一,但是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对此作了肯定的回答,使之成为知识产权的新客体。技术秘密,在我国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 4、计算机软件的许可。计算机软件是一种新型的无形资产,属于智力型商品,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我国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是采取列入版权法保护的形式。计算机软件是当今高科技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国际上计算机软件的许可贸易量剧增,我国的贸易量也发展很快,每年的贸易量已达到好几亿美元。计算机软件转让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软件与硬件一起转让,一种是单纯的软件转让。 二、专利技术与专有技术都有什么区别? 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有保密性、时效性、地域性、权利取得方式、法律保护上的区别。 1、保密性 专有技术是保密的技术;专利技术是公开的技术 。 2、时效性 专有技术在保密状态下可以没有期限;专利技术有法定期限 。 3、地域性 专有技术没有地域限制;专利技术在批准授权的地域内受保护 。 4、权利取得方式 专有技术是事实上的占有;专利技术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获得 。 5、法律保护 专有技术受相关法律的保护;专利技术受专利法的保护。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包括专有技术),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三、专利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发明专利必须具备新颖性。 这一个条件的重点在于新字,也就是说,该发明是不属于以前任何已经授予过专利的东西,在单位和个人的申请记录当中都是不存在的,并且有独特的创造之处,必须区别于以往任何东西的新式发明,因为如果丧失了新颖性的话,就相当于是在不断地重复之前的东西,此时给予专利保护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甚至还有可能对之前给予过的专利造成损害。 2、申请发明专利必须具有创造性。 我国法律当中对于创造性的解释是必须有突出的实践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这种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是与现有及原来的技术相比的,也就是说一定要有之前所没有的东西,否则这个发明发明出来对于生活没有任何的帮助,对于生产来讲也没有任何的注意,此时的发明。任何意义所在的,那么授予专利也是没有意义的。 3、申请发明专利必须要有实用性。 (1)因为在我国的社会体制之下,任何发明都必须服务于生产或者是生活,如果仅仅发明出了一个好看的皮囊的话,并没有任何的实用性,此时是没有办法投入于生产和生活的,人民也就没有办法享受到这个发明带给我们的方便,所以在这个时候授予不授予专利都没有任何的意义,不会有人去侵犯这种发明,所以实用性也是申请发明专利的一个必须条件之一。 (2)如果自己的发明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并且经过法定的程序提交资料,经专利发放部门审核认定可以的话,就能够申请发明专利了。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去整理的专有技术转让是否属于知识产权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技术转让的标的实质是知识产权,在一般情况下,只要技术供方愿意把技术秘密提供给受方,也就会同意把商标的使用权提供给对方。这方面的知识有些难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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