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可以提管辖异议吗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可以提管辖异议吗 在刑事诉讼是没有管辖权异议的,管辖权的纠纷应该由法院之间按法律程序解决,被害人、被告是没权提管辖权异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 二、管辖权异议的举证期限如何计算 关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的举证期限问题。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 三、变更管辖期限如何计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管辖权异议的要在答辩期内提出,而答辩的期限是十五天,所以请求变更管辖权的期限是十五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可以提管辖异议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刑事诉讼是没有管辖权异议的,管辖权的纠纷应该由法院之间按法律程序解决,被害人、被告是没权提管辖权异议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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