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的借条怎么写 |
释义 |
一、借钱的借条怎么写 借条必须要体现以下信息,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借款的具体时间,借款金额(大小写必须标明),借款期限,借款利息,借款归还时间,如果不能及时归还,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所发生的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由借款人承担,最后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签章,或者盖手印,写上落款日期。 ![]() 二、个人借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回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答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写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应该在还款期限到期后,找借款人催要,如借款人还不出钱,就需要叫借款人重写借条;没有写还款期限的借条,有二十年有效期。 三、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借钱的借条怎么写的相关内容。由此可知,借条也是有时效限制的,所以要是对方一直借故不偿还的话,千万不能干等,要向对方施压,实在不行就要诉诸法律了,再耗下去的话借条就没有法律效力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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