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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样的遗嘱是无效的
释义   一、什么样的遗嘱是无效的
    (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
    (4)伪造的遗嘱。伪造的遗嘱不是被继承人所订立的,根本不能反映其本人真实意思,这样的遗嘱显然应属无效。
    (5)遗嘱被篡改的。遗嘱被篡改的,仅篡改的内容无效,因为仅该部分内容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其他部分乃遗嘱人本人意思表示的记载,故仍应有效。
        
       二、如何确认遗嘱的效力
    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就我国继承法而言,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的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
    4、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继承法第17条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除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外,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中的代书遗嘱必须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并需要在代书遗嘱上签名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遗嘱无效的情形还是很多的,像伪造、被篡改、受到胁迫欺骗等所立下的遗嘱都是属于无效的,不具备法律效力。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什么样的遗嘱是无效的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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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