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放弃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第一,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第二,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第三,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第四,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放弃房产继承权公证流程有哪些 1、房产继承权放弃的公证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公证处申请办理。 2、提交所需材料,申请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和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 3、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公证人员签字。 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放弃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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