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第二次鉴定什么 |
释义 | 一、伤残鉴定第二次鉴定什么 第二次伤残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跟第一次是一样的,只是换一些鉴定人员重新鉴定的。 ![]() 二、伤残鉴定如何办理 办理程序如下: (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三)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四)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三、伤残等级的划分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2)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4)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活动受限; (3)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4)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第二次伤残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跟第一次是一样的,只是换一些鉴定人员重新鉴定的。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伤残鉴定第二次鉴定什么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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