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行政部门是否有执法权? |
释义 | 一、物业行政部门是否有执法权? 按实际情况,物业公司没有行政处罚权。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二、物业责任都有哪些? 1、物业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它属于服务性企业,它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它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 2、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主要有: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3)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4)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 (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7)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三、物业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1、当事人各方自选协商和解; 2、各方当事人请求第三人调解,请求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调解。 3、当事人之间约定仲裁; 4、司法诉讼。 当事人可以依据具体情况决定。 这类纠纷虽然事实不复杂,争议标的不大,但双方当事人往往针锋相对,各执一词,难以化解。有的非要对簿公堂。这无疑加剧了基层法院人少事多的矛盾,增大了审判工作量。更有媒体报道,这类纠纷因疏导处理不及时,或方法不对,最后引发了物业公司的保安和业主的“全武行”。足见其社会危害性不可小觑。这类纠纷的成因经笔者粗略梳理,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规、条例宣传不够。 当事人双方对各自拥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缺乏认识或知之甚少。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详尽的阐述,理应公之于众,使双方当事人知晓。然而实践中,有些物业公司对这项必要的宣传工作未予重视。 (2)作为物业服务公司应密切公司和广大业主的关系,正确对待业主的意见和要求 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帮助业主排忧解难,多联系,多沟通,切实做好治安防范、垃圾清扫和转运,以及小区内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增强服务意识,保证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努力营造心顺气平、安居乐业的和谐氛围,共同维护和管理好自己的生活家园。诚如此,“吐槽”变“点赞”并非遥不可及,按章收费的物业合同欠费纠纷自然也就会迎刃而解了。 (3)作为司法机关,应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指示,加强“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建设 在物业管理这一纠纷多发领域加强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行业调解组织的对接,完善调解规则和对接程序,发挥行业调解组织专业化、职业化优势,建立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进而达到努力减轻群众负担,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之目的。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为您整理的物业行政部门是否有执法权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按实际情况,物业公司没有行政处罚权。这方面的知识不难理解但也是比较重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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