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法建筑被行政强拆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违法建筑被行政强拆怎么处理 违法建筑被行政强拆的处理是可以先到公安局进行报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遭受到非法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行政机关拆除违法建筑需要哪些法律程序 行政机关拆除违法建筑需要的法律程序为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法律网提醒您,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 三、行政机关拆除违法建筑会产生行政赔偿吗 行政机关拆除违法建筑一般不会产生行政赔偿。违章建筑是没有获得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所建筑的,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是不能进行补偿的。只有合法且在法定期限内的建筑被拆除才是可以进行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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