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利贷存在重重弊端 |
释义 | 高利贷是一种非法民间信用关系。它是建立在高利益基础上的借款关系,是不法之债,因而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借贷关系和行为。高利贷是滋生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温床。它不仅危害了国家金融业务的市场秩序,增加了金融风险,破坏了金融信用,而且引发其它犯罪而严重扰乱了社会的正常运作秩序。 专家分析高利贷的几种弊端 (一)高利贷交易无固定场所,大都是秘密进行,利率双方商定,遇到当事人死亡、破产、亏本等,很容易发生悲剧;还有的人利用法律不保护高利贷贷出者不能主张权利来强行逃避债务。 (二)高利贷种非法民间信用关系,资金在体外循环,不受国家控制,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三)企业贷入高利贷然可解燃眉之急,但由于利息过高,加大了企业成本,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使一部份利润以利息的形式游戏。入了个人的腰包。 (四)有企业和个体户采用加价办法,把利息支出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对商品乱涨价起推波助澜的作用。 (五)高利贷容易使人增长不劳而获的意思,败坏社会风气。 高利贷的社会影响 高利贷活动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一定的经济和社会问题。近年来由于高利贷引起的纠纷和案件是屡见不鲜,一些利率奇高的非法地下钱庄,当借贷人出现拖欠,或者还不上时,他们经常会采用不合法的收债渠道,如雇佣讨债公司进行暴力催讨。或利用黑社会对其威胁。因此为高利家破人散、远离他乡、无家可归的现象数不胜数。这些人已经被高利贷吸去了最后一滴血,往往都是身无分文,在外流浪,也成为了社会不安定的因素。 由于民间“高利贷”利率普遍高于银行基准利率,受利益驱动。一部分人便将自有资金用于民间借贷,对地方金融机构 (尤其是农村信用社)吸收存款造成很大压力。又由于其贷款机制灵活、便利,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银行信贷的冲击。 另外由于民间“高利贷”多为私人之间的协议,大多没有信贷担保和抵押,而且对借款人的资信仅凭个人的主观判断,主观性和随意性很强,对风险的产生也无从控制,因此隐藏了极大的风险。如果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对贷款人来说打击是巨大甚至是终身的。因而极易冲击正常的金融秩序。 周瑜打黄盖 一个愿打 一个愿挨 近年警方重拳出击这些地下钱庄,但是高利贷依然横行经济市场,究竟为何? 由于目前个人要从银行贷到款,除了房贷、车贷等消费类贷款,其它的个人贷款一般都要求有抵押物,银行的高门槛拦住不少人。正常、公开的渠道筹不到钱。高利贷就可一解燃眉之急。 尤其是农村,由于收入少,贷款又困难,只好求助高利贷。天灾人祸导致食不果腹;疾病治疗;子女学费等情况不得不去借高利贷。另外还有在别人的威胁之下借高利贷是用于非法赌博。在城市,同样也有很多是因为天灾人祸、生老病死去借高利贷。它至少使难以为继的人暂时渡过难关,延续生命。 也正因为有这些原因,民间借贷甚至一些地下高利贷就有了空子和广阔的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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