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人员收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监外执行人员收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收监有: 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2.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5.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6.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7.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8.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二、监外执行需要遵守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监外执行期间需要遵循的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三、监外执行审批通常要多长时间 监外执行大概是在15个工作日审批下来。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原判人民法院和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应当上网公开。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不予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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