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有何规定 |
释义 | 一、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有何规定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规定如下: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存在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怎么判刑 法律网提醒您,行为人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法院会对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三、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追诉时效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追诉时效是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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