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宅基证的农村能否合法办理房屋建设手续 |
释义 | 一、没有宅基证的农村能否合法办理房屋建设手续 没有宅基证的农村不能合法办理房屋建设手续。农民只有获得宅基地之后,才能够提出建房审批手续,开始房屋的修建。如果农民擅自在农村集体组织的土地上修建房屋,则属于违规违法的行为,尤其是占用耕地修建房屋,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有权依法进行拆除。而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进行建房,如因为子女结婚等原因分户,缺少宅基地以及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等。 二、申请宅基地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申请宅基地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宅基地的人必须是农村户口居民,而且常年居住在农村,并且名下没有宅基地。 2.申请宅基地年龄要求,年龄要满20周岁以上,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和父母已经分户的,才可以申请宅基地。 3.如果因国家需要对你家土地进行征收了的,导致失去宅基地的,可以在当地申请一块宅基地,但是要注意的是你没有申请以房换房的形式来补偿。 4.因为洪灾或者其它天灾人祸导致现在居住的房屋破损的,可以在原宅基地上申请重新建房。 5.农村居民的房屋已经无法居住的,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 6.其它特殊原因,不得已把户口迁出去了,然后户口又迁回来之后没有宅基地的,这样的人也是可以申请的。 ![]() 三、如何去申请宅基地建房 法律网提醒您,宅基地申请建房的流程是: 1.建房户填写建房申请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至镇政府初审; 2.张榜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3.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4.镇政府现场查验,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5.建房户申请竣工验收,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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