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欺诈罪立案标准在哪些方面体现 |
释义 | 一、经济欺诈罪立案标准在哪些方面体现 经济欺诈罪的立案标准有的规定是: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等。 二、经济欺诈罪怎么判 法律网提醒您,经济欺诈成立诈骗罪,判罚的标准是: 如果数额较大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十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三、经济欺诈罪的追诉时效 诈骗罪的追诉期一般为5年。诈骗罪追诉时效是从犯罪的最后一次诈骗时开始计算,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5年。前提是当年公安机关没有立案,对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案件,不适用追诉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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