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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工伤能否享受双重赔偿
释义
    一、交通事故工伤能否享受双重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能得到双重赔偿,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受害人既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工伤赔偿,又可以向第三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材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医疗诊断证明;其他。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时间是多久
    认定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一般要60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法律网提醒您,如果申请中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要15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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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9: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