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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超过租赁期限的合同还有效力吗
释义
    一、超过租赁期限的合同还有效力吗
    超过租赁期限的合同不一定还有效力,即当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租赁合约的,若租方又继续按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有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双方都要继续履行原合同的约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赁期限改变为不定期。双方在给予对方合理的时间后,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结束双方的租赁关系。
    二、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
    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及时退房;超过二十年的部分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都有任意解除权;如需续租可以与房东协商,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三、房屋租赁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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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2: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