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产权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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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迁房产权如何划分
    回迁房产权的划分:回迁房是不动产,而不动产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回迁房产权按登记进行划分,登记在谁名下,房屋归准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应该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应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续期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回迁房产权多少年
    回迁房产权年限要看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性质是什么性质的才可以确定的:
    1.如果回迁房是用作住宅的话,那么产权年限是70年;
    2.如果回迁房是用作综合用地使用的话,那么产权年限是50年;
    3.如果回迁房是用作商业经营的话,那么产权年限是40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